2019/7/13 19:14:58
在举行的《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》强制性标准发布暨宣贯会上,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副司长沙南生表示,新标准提高了地膜的厚度下限,有利于杜绝超薄地膜的泛滥,推动地膜回收利用,促进耐老化地膜的发展,对于治理农田“白色污染”、改善农业生态环境、建设美丽乡村将发挥重要作用。
新标准为此前的技术、设备改造留出了一定的时间。“为了支持生产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和设备改造,我们规定新的《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》标准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,此后不再允许生产和销售未达标的农用地膜产品。”沙南生强调说。
据了解,1979年我国引进地膜覆盖栽培技术以来,其具备的保温、保水、保肥、改善土壤理化性质等特点,有利促进了农作物生长发育,逐步成为我国农业特别旱作农业区广泛使用的种植技术。
为了促进地膜覆盖栽培技术的推广应用,我国先后发布实施了《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》行业标准和《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》强制性标准,对于我国增加蔬菜、玉米、棉花等作物产量、保障粮食安全等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但同时,我国地膜的年消耗量达到120余万吨,因废膜难以回收利用,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农田里的“白色污染”。
为此,新修订的《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》强制性标准已于今年10月14日正式颁布。新标准对地膜的适用范围、分类、产品等级、厚度和偏差、拉伸性能、耐候性能等多项指标进行了修订,特别是提高了地膜的厚度下限,有利于地膜机播作业和回收再利用,对于解决地膜残留问题、减少农田“白色污染”、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等具有重要意义。
沙南生指出,强制性标准是政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之一,是要“保基本、兜底线”。把《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》作为强制性标准,必须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特别是绿色发展理念,结合农业绿色发展需求,进一步加大绿色技术的研发、转化和推广力度,使标准化成为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。
据介绍,新修订的《标准化法》第25条、第36条和第37条明确规定“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、服务,不得生产、销售、进口或者提供”,以及违法生产、销售非标产品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。沙南生强调,生产企业要按照新标准的要求,相应启动生产设备和生产线的升级改造工作,加快新地膜的试产,尽快提供市场应用。